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规则是什么?
国家专门为资助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有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申请获批贷款后可以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还款时间是:
自借款学生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注意:
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规则如下:
1、还款期限
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国家开发银行一般会为借款学生开通助学贷款专属支付宝账户,存钱进该支付宝账户余额即可)。
2)提前还款
每年的1-10月和12月的1-15日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里申请提前还款,提交成功后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注意事项:
①每年的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②提前还款需要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
3)逾期还款
如果没有在12月20日前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进行偿还,但需要支付逾期本金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3、还款宽限期
助学贷款的还本宽限期有5年,即毕业后头五年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即可,暂时不用偿还贷款本金,等还本宽限期结束再开始还本付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负担,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利率-30个基点(即LPR5Y-0.3%),具体以贷款发放日利率为准,目前利率为4.35%。贷款发放后,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继续在校就读的学生,可每年7月31日前在办理机构进行就学信息变更,且在读书期间享受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1、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享受贷款利息全免的政策,但是在毕业后是需要开始支付利息的,毕业后两年之内只需要支付利息,从第三年起除了要支付利息还需要支付部分本金。
2、例:某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金额6000元,贷款期限8年,由于在校期间利息全免,而毕业后两年只需要支付利息,第三年才需要偿还本金以及利息,因此每年还款利息金额如下。
3、已知条件为,国家助学贷款金额6000元,还款期限4年,贷款利率为4.90%,那么
4、第一年还款利息为:6000*81天*4.90%/360=66.15(从申请助学贷款的时间9月1日计算到12月20日)
5、第二年还款利息为:6000*4.90%=294元(从去年的12月20日计算到当年的12月20日)
6、第三年还款利息为:6000*4.90%=294元(前两年都没有偿还本金,因此利息维持不变,仍然为393元,同时第三年需要偿还本金6000/2=3000元)
7、第四年还款利息为:3000*275*4.90%/360=112.29元(因为最后一年的还款日指定为9月20日,因此最后一年的贷款利息实际不足一年,则按天计算,则年利率换算成日利率*实际贷款天数=按日贷款利息;同时最后一年也应该将剩余的本金一并归还,所以第四年需要偿还剩余的本金3000元)
8、注意: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不同,则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不过大致上来说,本次案例的计算方式适用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利息计算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利息计算。不知道计算还款利息的同学,可以按照本案例,将自己的贷款金额、还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已知条件套入该计算公式,则可以清楚清算出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应该偿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