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一种保障。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起诉企业。他们是非法的,需要赔偿。但是,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什么特殊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呢?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办?
哪些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因为各地规定不一样,所以各地会有一些差距。以北京为例: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不发工资是违法的,但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扣20%是合法的。
2.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这主要是员工待岗的情况。
3.员工休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下列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等。
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经过以上种种,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这个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然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偿还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低工资标准是扣保险前还是之后?
前
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保险前的工资,不在扣除保险后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是员工所在公司给的保障性待遇,其中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个人避税的一种途径,更是收入的一种增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