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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江苏省水上无线电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标志着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海事局、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连云港海事局、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九部门共同开展的水上无线电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会议对此前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江苏省范围内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行了深入解读。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加强水上无线电监督检查、保护监测、干扰排查和源头治理,构建“体系完善、保障有力、联防联控、安全有序”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江苏省水上交通安全。
专项行动主要面向江苏籍及在江苏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江苏水域内使用的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和可能影响水上无线电正常工作的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以及海洋(海岸)工程等可能对水上无线电安全造成影响的行为对象开展,部署了6类14项重点任务,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加强保护性监测、优化行政服务,在严格执法的过程中做好宣传引导、健全联合机制,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创建良好的电磁环境。
会议对专项行动作了动员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部署、形成工作合力,探索构建涵盖水上无线电全产业链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四个加大”,即:坚持存量清查与增量规范的原则,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坚持当前整治与源头治理并重的原则,加大水上无线电证照清查力度,加大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监测力度,加大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力度,确保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目前,专项行动的准备组织工作已经完成,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工作小组,九部门已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接下来,九部门将按计划推进专项整治的行动实施和工作总结,相关工作将一直持续到11月底。
江苏经济报记者 蔡逸 实习生 王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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